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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风通报】2019年第2期
          2019-01-03 13:59  县委作风办

          通   报

          2019年元旦期间,县纪委、县委作风办对全县各单位的上班纪律、值班备勤、公车管理、公款吃喝等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值班备勤情况。2019年1月1日上午,县教育局值班人员李陶林不在岗,文庙街道值班人员柏权容、乐顺忠不在岗。

          二、上班纪律情况。2019年1月2日上午,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周连辉、刘秋田迟到(8点28分仍未到岗签到),县总工会胡灵秀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吃早餐。

          根据《宁远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责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宁办发〔2016〕39号)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县教育局、文庙街道办、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县总工会4个单位和李陶林、柏权容、乐顺忠、周连辉、刘秋田、胡灵秀6人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二、扣减县教育局、县总工会2个单位2019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各1分,扣减文庙街道、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2个单位2019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各2分;扣发李陶林、柏权容、乐顺忠、周连辉、刘秋田、胡灵秀6人2019年度工作津贴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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