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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风通报】2019年第7期
          2019-02-15 14:18  县委作风办

                       通   报

          近期,县委作风办对2019年春节后各单位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2月12日,上午8:30左右,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李泽辉在办公室吃早餐;8:50左右,县水利局工作人员欧阳昌顺未签到也未到岗。2月15日上午,县森林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彭小竹缺岗。

          根据《宁远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责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宁办发〔2016〕39号)有关规定,处理如下:

          一、对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森林公安分局等3个单位和李泽辉、欧阳昌顺、彭小竹等3人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二、扣减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森林公安分局等3个单位2019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各1分,扣发李泽辉、欧阳昌顺、彭小竹等3人2019年度工作津贴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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