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猪辞岁去,玉鼠迎春来。宁远县纪委监委恭祝全县人民新年大吉、阖家幸福!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信访举报监督权利,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其它违纪违法问题,建议通过电话如实进行举报(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受理电话:0746-7223077)。
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对信访举报进行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宁远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9日
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中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等问题;
4.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6.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其它违纪违法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