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元旦、春节临近,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防,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宁远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发出节前提醒。
一、严禁突击花钱,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奖金福利;
二、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
三、严禁违规吃喝、餐饮浪费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使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
五、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含快递送礼、电子红包)和名贵特产;
六、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八、严禁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行为;
九、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十、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打折扣、搞变通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行为。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廉洁底线,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节日期间,县纪委监委将从严加强监督检查,持续释放查纠“四风”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以铁的纪律维护铁的规矩,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46-7223077、0746-723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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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远县纪委
宁远县监委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