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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办公需谨慎 保密意识要牢记~
          2022-01-08 16:23  新文荟 泰州市国家保密局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
          移动办公变得触手可及。
          越来越多的员工会通过微信等软件处理日常工作。
          不容忽视的是,由微信办公导致的泄密风险
          呈现快速增加的趋势。
          微信办公泄密有哪些情形?
          日常使用微信办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起了解下吧~
          一、五大微信办公泄密行为

          1、违规遮盖密级标志,扫描或手机翻拍涉密文件,并发至微信工作群。



          2、使用手机应用、微信小程序等,对涉密文件、涉密会议活动进行拍照、录音、录像或图文语音识别。



          3、在微信私人聊天页面、微信群、朋友圈和其他社交媒体上传输、发布不利于国家利益及集团利益的信息。



          4、在未报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备案的情况下,以单位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公众号等宣传平台。



          5、微信群成员在群里发布不利于国家、集团及企业利益的信息,群主不及时制止,不履行微信群保密管理责任。



          二、日常使用微信办公,要保持安全意识

                                              1、加强个人保密意识,正确认识泄露国家秘密、企业秘密的危害,提升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2、在可控范围内组建微信工作群,工作群或一对一微信交流时,传播内容需为周知性的一般信息,禁止传播一切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信息。

                                              3、不宜在微信朋友圈透露过多个人信息和工作情况以免被窃取情报人员列为目标对象。


          一起来看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微信群泄露疫情防控交办单信息被问责

              某街道计育组干部向某某在防疫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0年1月31日,向某某违反工作纪律,用手机将《**市疫情防控交办单》(第010号)内容拍照并将其发送至其亲属微信群,其亲戚又将交办单照片在微信上转发给他人,致使《**市疫情防控交办单》(第010号)照片在微信上肆意传播,造成信息泄露,引起不良影响。2月2日,向某某受到警告处分。

          案例二

          微信群交办涉密工作,泄密只在顷刻间

              2020年5月,某县教体局从机要渠道收到省委有关专项工作组下发的1份秘密级文件后,该局局长批示传达至各学校落实,办公室借调人员胡某为尽快落实文件精神,将文件全文拍照并发布至各学校校长微信工作群。某校校长张某未经查看即将文件照片转发至该校教师工作群,文件立即被群成员多次转发,迅速在数十个微信群传播,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胡某、张某均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案例三

          “点对点”传递涉密文件,盲目轻信酿苦果

              2019年3月,某县公安局辅警武某被选入该县某热点案件专案组协助工作,兴奋之余,在微信聊天时向好友程某称其掌握该案实际情况。在程某的再三打听下,武某将该案件汇报材料的主要内容拍照后发给程某,并嘱咐程某切勿外传。程某收到后,为显示自己有公安机关“人脉”,又转发给朋友肖某,同样嘱咐肖某勿传给他人。但案件当事人系肖某亲戚,肖某立即向其透露了公安机关办案情况。案件发生后,武某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

          “文件传输助手”导文件,为图方便留隐患

              2020年9月,保密检查发现,某部属单位干部马某使用的非涉密计算机违规存储3份机密级文件。经查,2018年10月,马某为方便起草材料,擅自将涉案文件拍照并制成PDF文档后,通过微信“文件传输助手”导入涉案计算机使用,材料起草完成后,又立即删除了手机和计算机桌面上的文件文档。马某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殊不知该文档已被微信电脑客户端自动备份到文件夹中。案件发生后,马某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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