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晚,县委作风办对县城社区值班和巡逻的到岗纪律等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舜陵街道印山社区值班人员欧阳有为迟到。
根据《宁远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责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宁办发〔2016〕39号)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舜陵街道和欧阳有为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二、扣减舜陵街道2018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1分;扣发欧阳有为2018年度工作津贴400元。